帮你理清职务发明范畴,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

时间:2016-10-10

      第 1 题:某研究中心接受某公司委托研究一种药物。该研究中心邀请某大学一起进行研究。该研究中心指派的王某和该大学指派的冯某共同对所开发药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若不存在任何涉及专利权利归属的约定,则该药物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谁?

       A、该公司

      B、该研究中心

      C、该研究中心和该大学

      D、王某和冯某

      本题答案:

      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 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选项C正确,王某和冯某属于职务发明。

      第 2 题: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A、甲医院为更好地治疗患者,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B、乙医药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进口了在日本制造的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C、丙医药大学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D、丁公司从吴某许可的美国某公司处进口了一批该种血液透析设备,并进行销售

      本题答案:

      A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选项A属于 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侵犯了专利权,符合题意。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 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B、C没有侵犯吴某 的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 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D 选项中专利权的权利已用尽,丁公司再从获得许可的公司引进设备销售,不属于侵权行为。

      第 3 题: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与对比设计的区别属于下列哪些情形时,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实质相同?

      A、仅将产品的材料由塑料替换为金属

      B、产品为单一色彩且仅作色彩改变

      C、仅在于暖气片的叶片数量一个为48片,另一个为46片

      D、两者区别仅在于互为镜像对称

      本题答案:

      BCD

      解析

      根据审查指 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1.1“如果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仅属于常用材料的替换,或者仅存在产品功能、内部结构、技术性能或者尺寸的不同,而未导致产品外观设计的变化,二者仍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选项A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不属于实 质相同,选项A不符合题意。

      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2.6.3“单一色彩的外观设计仅作色彩改变, 两者仍属于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选项B正确。

      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1.2“如果一般消费者经过对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的整体观察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仅属于下列情形,则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实质相同:(4) 其区别在于将对比设计作为设计单元按照该种类产品的常规排列方式作重复排列或者将其排列的数量作增减变化,例如, 将影院座椅成排重复排列或者将其成排座椅的数量作增减;(5) 其区别在于互为镜像对称”,选项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