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的商标转让是无效的?

时间:2017-12-25


    什么情况下的商标转让是无效的?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不了解清楚,有可能会给大家带来损失,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讲讲。

     

    什么情况下的商标转让是无效的?

    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申请的决定是基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关于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予核准的规定作出的。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处分权的一种方式。但是,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大家应该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知识尽在华唯商标转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