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富”商标纠纷启示:你的商标注册有漏洞吗?

时间:2016-12-01

      被人告知商标被“抢注” 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方林富系杭州知名的方林富炒货店,方林富称,之前从没有在意过商标的事情,直到10月30日,一位律师告诉他,有人可能在恶意抢注“方林富”这个商标。方林富跟妻子经营这家炒货店已20多年,他早在2007年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书,申请将带有他本人头像的“方林富炒货”商标注册。该商标在2009年注册成功,有效期自200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方林富说,目前共有两个人在申请注册 “方林富”商标。其中一位申请的“方林富”商标,在11月20日通过了初审,核定使用的商品包含水果蜜饯、肉干等。方林富的商标注册证上面写明,核定使用商品为炒栗子、山核桃、瓜子等炒货。但是,现在方林富店中实际在卖的产品种类已不止炒货。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对方申请该商标成功,现在方林富店中在卖的牛肉干、话梅干、芒果干等,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不能在这些商品的包装上使用“方林富”商标了。“之前我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知道商标注册还分这么多细的类别。现在我也跟自己的律师团沟通这件事情,坚决要维权到底。”方林富说,他已了解到,那个通过初审的商标还在公示期,有3个月的时间可对此提出异议。同时,方林福还在微信群里把这件事情跟同做炒货生意的朋友说了,提醒他们要早早注意起商标注册的事情。

      “方林富”商标被两人申请,但目前还未注册成功

      随后,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方林富”,共有2条结果:“方林富”和“方林富炒货”。“方林富炒货”就是方林富自己注册的商标。“方林富”这个结果中则有2个商标注册信息。一个是2016年1月申请的,申请人叫李海龙,地址为内蒙古,也就是这个商标通过了初审,11月20日开始公示。另一个“方林富”商标则是由杭州余杭的裴驰海申请的,申请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目前还没有通过初审。这两个商标申请都是第29类商品,这一点跟方林富本人申请的商标一样。但方林富只申请2911(以炒货为主)这一小类,李海龙则申请了2901至2908共8个小类(包括肉干、水果蜜饯等),以及2912小类;裴驰海则比李海龙多申请了一个2913小类(包括肉脯、肉干等)。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王张微律师:方林富想要维权成功,非常难

      王张微律师介绍,方林富现在面对的情况,想要维权成功,非常难。“因为方林富申请的商标只包含了第29 类下的第11小类,现在其他人申请的商标都是第29类下非第11小类的项目,所以是可以的。”另外,方林富的商标还没有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只有驰名商标才可以在注册商标时受到跨类保护。

      王张微律师表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司法认定,就是在诉讼中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二是行政认定,商标持有人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工商总局会根据其广告宣传的力度、投入,销售额,在同类商品中所占比重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定。同时,王张微律师为方林福当初注册商标时没有多注册些小类感到可惜。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毛爱东律师:就算注册成功了,对方林富影响也不大

      毛爱东律师则指出,另外两位“方林富” 商标注册者的行为不算恶意抢注,也没有违反《商标法》的相关法规,只能说,这两人的“嗅觉”比较灵敏,注意到了方林富商标的潜在价值。毛爱东律师认为,商标注册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合法权利,也不能使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方林富的商标,不是因为商标本身有名,而是因为他做广告被市场监督部门处罚引发的新闻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所以不能说他的商标属于知名商标。

      “因为他们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跟方林富已经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大类中不同的小类,这些小类间不属于类似商品,所以并没有侵犯到方林富的合法权益。”同时,毛爱东指出,就算那两个商标注册成功了,方老板受到的影响也不大。因为 “方林富”是他的企业字号,以后方林富卖肉干、话梅类产品时,仍可以正常使用自己的企业字号。但需注意的是,他在使用自己的企业字号的时候,不能突出使用已经被别人注册为商标的 “方林富”这三个字,但写“方林富炒货店”就没有问题。毛爱东律师也在此给大家提个醒,商家在注册商标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商标注册,不仅要满足现在的经营情况,也要考虑到以后会扩展经营的范围,一次性都注册掉,不给他人留下空隙。”